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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场地租赁费、场地使用费无区别,其实质都是“不动产租赁”,适用11%税率,应与会议服务费严格区别,会议服务费适用“会议展览服务”税目,税率为6% 。很明显,前者只是提供场地供租赁者使用,而后者不但出租场地,还要提供会议接待服务。
【文件依据】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的规定,会议展览服务,是指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通、国际往来等举办或者组织安排的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不动产经营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如上所述,“保本”是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因为既然“保本”,则其可以归属于“存款”,账务处理时作为“银行存款”即可(而无需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这个通常并不保本)。而正因其属于存款,其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谨慎起见,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个人理解,如果他的法人个人视频账号已做了企业的认证,可以理解为就是以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名义申请的单位的账号,那么您支付款项给公司,并且在这样一个渠道为您宣传,我觉得可以证明业务的真实性。不存在风险。或者严谨一些叫对方出具一个情况说明。
为什么开具红字呢?是退货还是折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