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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值税免税
不知道你公司为外国航空进行地面代理服务具体指什么。如果属于29号文规定的范围,按规定进行增值税免税备案,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第二条 下列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十二)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除外)。 境外单位从事国际运输和港澳台运输业务经停我国机场、码头、车站、领空、内河、海域时,纳税人向其提供的航空地面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站场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属于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物流辅助服务。
其他供应商为外国航空器进行服务享受免税政策,但为你公司提供服务不属于免增值税行为,应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于你公司如果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且该进项只用于免税项目可以就此进项只认证不抵扣,如果还有应税项目,且该进项无法准确划分,应按规定公式进行计算不得抵扣进项。
目前没有最新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即可: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
这个确实是有凭证不合规,不能税前扣除,从而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如上所述,既然乃是“经营收益”,若向业委会支付,还是建议由其提供发票,方可税前扣除。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相关规定,若费用支出未取得合规税前扣除凭证,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不可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相关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