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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免税
根据贵司的描述,属于是贵司出口设备后对该设备的后续安装调试服务。
根据现行财税〔2016〕36号文的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根据贵司情况,如果出口货物时,同时提供后续安装调试服务,并在同一个合同中约定,就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合并报关出口,一起收汇的可以安装出口货物一起参与免抵退税计算。
如果不是一项销售行为,单独提供设备的安装调试服务属于完全在境外消费(服务的实际接受方在境外,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的服务,且为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中的安装服务,可以按照免增值税处理。
您好,若贸易行为的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我国境内,就要缴纳增值税;若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不在我国境内,就无需缴纳增值税,也就是说转口贸易不属于增值税纳税范围,因此无需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主表和附表中体现这一项业务取得的收入。
但是,所得税报表是需要体现收入和成本的。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而“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也没有列出该项目(贷款服务)。因而应当执行附件1的一般规定,需要缴纳增值税。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是针对自主研发的一项优惠政策。作为购买方,不能享受这个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