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首先分享对是否需要进行股份支付确认问题的看法,该问题主要是看企业的未来规划和发展。在现在的实践操作中,如果以创业板或主板为未来IPO方向(同时已经进入报板前的3年准备期内)的企业,建议还是在审计师的指导下进行费用和资本公积的确认,审计师将会根据您员工的服务期限及股权的分配原则,分批确认股份支付的阶段。如果您在3年内不以报IPO为目标,或离IPO尚有一定阶段,则建议不用进行股份支付的调整。在实践操作中,很多新三板的上市公司也均未就股份支付问题进行调整和考量。
其次是转让价格的问题,公允价主要以最近一次PE进入的价格作为公允价,一般周期会参考半年内是否有新的融资或发生过融资来确认价格。
最后是个税问题,这个主要看您转让给合伙企业的价格是如何计量的,一般情况下,当一个企业估值较高的情况(1亿元及以上),通常转让给合伙企业的价格是按照较大幅的折扣价格来进行的。举例一个企业的初始价格为100万元,经过一年的经营,获得了1亿的估值,大股东将10%股份转让给一个有限合伙,转让的市场估值为1000万,您实际设立有限合伙的金额为200万(您未来将实际卖给员工的价格),则800万确定为股份支付(假设您符合当期确认的股权转让规范)。该大股东名义上获得了990万的增值(1000万-100*10%),按理是需要按990万的基数交纳个税的,但是实际上该笔金额并未在市场上真正兑现,未来是否能兑现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在实际操作中,您可以先以有限合伙设立的金额作为实际兑现金额来计算缴纳个税的基数(在上述案例中,则为200万-100*10%=190万)来缴纳个税(一般情况下,购买有限合伙的份额是需要员工实际出资的,可以理解为设立的金额就是员工未来会实际出资的真实金额,该情况为员工实际出资的真实金额减去您的初始成本的差额来缴纳个税)。 则自此,您对这笔股权的税基就从10万提升未了200万,未来当您在资本市场真正兑现的时候,对于这部分已经缴纳过个税的股权的计税基础就可以减去200万进行计量了。
不知上述问题是否解答了您的疑惑,如有问题,可以继续交流,谢谢!可发我的邮箱348183749@qq.com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实际操作需以审计师及税务机关意见为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六、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
您的情形,乃是“建造厂房”,土地使用权仍然应当单独摊销。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我的理解对方开具红字发票,就可以判断属于给与工程款的折让,那么就应该冲减固定资产的成本(由于已经由在建工程结转了固定资产,就直接调整固定资产价值了)
借:固定资产(红字)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应付账款(负数)
但如果您双方协议是对损失的补偿,应该不是对方开具红字发票,而是您方给对方开具收据即可,这时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所以建议您的协议和发票要统一,如果是开具红字发票,应该明确是对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的折让。
我的理解属于给与工程款的折让,那么就应该冲减固定资产的成本(由于已经由在建工程结转了固定资产,就直接调整固定资产价值了)
借:固定资产(红字)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应付账款(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