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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现金股利方式
1.宣告发放股利和支付股利的条件:首先,发放股利的决议要经过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必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其次,公司要有可供分配的税后利润和足够的现金。
第三,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宣告发放股利。没有时间频率限制,一般在每年召开股东大会年会时宣告发放股利。
3.流程:
(1)由公司董事会在会计年度结束后提出股利分配预案,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2)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提出的股利分配预案进行审议。
(3)宣告发放股利。
4.一般宣布股利日 股权登记日 除息日还有股利发放日间隔是多久是由股东大会决定具体的日期。
5.收回投资的方式:分配股利;转让股权。
6.发放股利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进行,但是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发放股利与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没有关系。
7.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令[1996]第1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依法纳税后的利润、红利的汇出,持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书,从其外汇帐户中支付或者到外汇指定银行兑付。”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