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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返还是否交纳企业所得税
首先应明确交纳的营业税是否属于不应当交纳的税款,若属于应当交纳的税款,应作为营业税金及附加作为利润的减项,获得的政府返还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即税费支出1.2亿,营业外收入9000万,该涉税行为导致所得额为-3000万,若属于暂时不应当交纳的税款,则借应收帐款处理正确,收回政府返还的9000万,冲减应收帐款亦属正确。因此国税局只关注返还收入9000万,而未考虑缴纳的1.2亿问题欠妥。
没有的,即使提示不符也有可以合理解释的。
需要的,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需要转出处理。
这个确实是有凭证不合规,不能税前扣除,从而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如上所述,既然乃是“经营收益”,若向业委会支付,还是建议由其提供发票,方可税前扣除。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相关规定,若费用支出未取得合规税前扣除凭证,是不能税前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