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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问题,税收优惠

我公司从碎石厂采购碎石,转卖给房地产公司,征什么税?采购碎石,可以得到什么抵扣发票,做碎石贸易,有没有税收方面的优惠?如果不是贸易,直接开采碎石,是不是有税收优惠?请王越老师回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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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7-07-04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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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老师 总局稽查局人才库成员 2017-07-05 09:07

    1、销售碎石应申报缴纳增值税,将相应收入及成本纳入企业所得税征税范畴,

    2、贵司从碎石企业购进碎石,如果对方自开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贵司可以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本通知所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查看了相应优惠目录,对于直接开采碎石用于销售的没有相应的税收优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 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因此若符合上述条件,可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的政策。

相关问答

  • 高老师 知名集团投资总监

    不需要代扣代缴城建税及附加,自2021年9月1日起,境外单位或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应缴纳的增值税不作为城建税计税的依据,也不作为计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依据。
    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一号)第三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第一条、第二条。

    税收优惠
    1个回答2024-04-18 11:01
  • 高老师 知名集团投资总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规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所以,个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是住房的,同样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税收优惠
    1个回答2024-04-18 10:48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根据《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55号)等规定,在2025年12月31日前,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

    除此之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外购或委托加工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税收优惠
    1个回答2024-04-17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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