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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风险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资料,公司可能为建筑施工企业。贵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总包合同时需注意的事项。一是工程材料的供应方式,是包工包料(大包),还是“甲供材”,或部分“甲供材”。从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角度,专家建议签订包工包料方式;二是工程结算时间及方式。根据合同结算工程款即使未实际收到,也属于增值税上取得收取款项凭据,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专家建议从增值税角度尽可能合理延后结算时间。如建设方以材料预付或结算工程款,合同应明确建设方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