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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差旅外包发票的税务合规性
差旅费支出内容主要有:城市间交通费用(航空电子客票、高铁票等)、住宿发票(酒店的住宿发票)、市内交通费用(出租车、地铁客票)、伙食费用(餐费发票),这些支出,无论通过什么渠道,都应当取得合法凭据,该凭据应当由服务提供方开具。为证明业务的真实性,记账凭证、报销凭证后,还应当附有出差审批的相关资料。所有上述票据,显示的出差时间、出差人不能有互相矛盾的地方,或不符合常理的地方。否则,会被认为虚假支出,而不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没有的,即使提示不符也有可以合理解释的。
需要的,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需要转出处理。
这个确实是有凭证不合规,不能税前扣除,从而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如上所述,既然乃是“经营收益”,若向业委会支付,还是建议由其提供发票,方可税前扣除。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相关规定,若费用支出未取得合规税前扣除凭证,是不能税前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