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课中心
选课中心

免税政策的享受条件,母子公司的账务处理。

甲公司是已登录新三板的股份公司,其下设乙、丙两家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公司拥有乙公司100%股份;甲公司拥有丙公司51%股份,乙公司有丙公司29%股份,丁公司拥有丙公司20%股份。现甲公司拟收购丁公司对丙公司的股份,并收回对乙、丙公司的投资(乙、丙公司目前无营业收入,乙公司账面有少量固定资产和预付的房屋土地款;丙公司有在建工程及非不动产类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留抵额。乙丙公司账面均有未弥补亏损额),请问该如何操作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子公司留抵增值税及未弥补亏损是否可直接转入母公司抵扣及弥补亏损?
查看全部收起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7-08-08 09:10
邀请讲师回答
已邀请 0
推荐回答讲师

2个回答

  • 翟老师 税会差异辩解专家 2017-08-09 09:27

    您好,上述方案中,甲公司可以运用股权收购或者合并等方式实现其重组目的,重组中的税收优惠,介绍如下:提问的问题,在下面的文件政策中有着重标识。


    1、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

    五、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二)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三)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四)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

    (五)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六、企业重组符合本通知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交易各方对其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可以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二)股权收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已改为50%),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1.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3.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的原有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四)企业合并,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1.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

       3.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4.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2、增值税: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原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新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6号)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经多次转让后,最终的受让方与劳动力接收方为同一单位和个人的,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的相关规定,其中货物的多次转让行为均不征收增值税。资产的出让方需将资产重组方案等文件资料报其主管税务机关。

    3、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号)

    二、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四、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国有土地、房屋进行投资,对其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五、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4、契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5〕37号)

    三、公司合并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九、公司股权(股份)转让

      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 匿名用户 2017-08-09 10:16

    感谢专家耐心细致的解答,很受用,非常感谢!

相关问答

  • 朱老师 铂略答疑讲师

    第一个问题

    可以一份审计报告,其中提现多个不同基准日净资产金额。


    第二个问题

    根据《民法典》关于合同要素的相关规定,股权转让协议没有转股金额不可以。

    “A公司长投给B公司6000万怎么做账务处理”这句话,根据本人的语文知识,表述不明确。建议详细描述相关信息,我再作答。

    会计准则 税务合规与筹划 税收优惠
    1个回答2026-08-24 15:34
  • 高老师 知名集团投资总监

    《增值税法》第4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满足“服务在境内消费”或“销售方为境内单位/个人”才算境内应税交易。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4条进一步明确“在境内消费”的含义,并单列例外——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销售服务,在境外现场消费的服务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是在境外现场消费的不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是否代扣判断标准是依据“劳务发生地”来判定是否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发生地完全在境外,属于收入来源于国外,不需要代扣代缴所得税。


    非贸付汇 税收优惠
    1个回答2026-08-19 23:47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10 号”相关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

    而对于“国内段的费用”,则无免税规定,因此需要执行增值税法一般政策,依法缴纳增值税。

    税收优惠
    1个回答2026-08-18 15:29
  • 没有找到问题?

    可点击下方按钮直接提问

    我要提问
    VIP会员专享
    本功能为VIP会员专享,您的免费提问体验次数已经用完。

    铂略VIP会员权限

    • 直播课、视频课、课堂笔记免费看
    • 线下课在线转播免费看
    • 全国财税精英免费为您提供在线答疑、电话答疑服务
    更多会员权益,等您发现,马上 了解会员方案联系客服
      VIP会员专享
      本功能为VIP会员专享,您目前无法使用该功能。

      铂略VIP会员权限

      • 直播课、视频课、课堂笔记免费看
      • 线下课在线转播免费看
      • 全国财税精英免费为您提供在线答疑、电话答疑服务
      更多会员权益,等您发现,马上 了解会员方案联系客服
      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提示

      重置密码成功

      已重置该账号登录密码
      确定
      提示

      短信验证码发送成功

      验证码已发送到您的手机,请查看手机短信后填写。
      (短信验证码30分钟内有效)
      确定
      提示

      邮箱验证码发送成功

      验证码已发送到您的邮箱,请
      (短信验证码30分钟内有效)
      确定
      选择登录账号

      该手机号对应多个账号,请选择

      选好了,确认登录
      提示

      一个铂略账号只能关联绑定一个微信账号。
      您的铂略账号已关联绑定过其他微信账号,您可登录铂略PC官网、
      APP或拨打铂略客服电话(400-616-3899)解除绑定。解除绑定
      后,请再与当前微信账号进行绑定。

      知道了
      提示

      一个铂略账号只能关联绑定一个QQ账号。
      您的铂略账号已关联绑定过其他QQ账号,您可登录铂略PC官网、
      APP或拨打铂略客服电话(400-616-3899)解除绑定。解除绑定
      后,请再与当前QQ账号进行绑定。

      知道了
      提示

      一个铂略账号只能关联绑定一个新浪账号。
      您的铂略账号已关联绑定过其他新浪账号,您可登录铂略PC官网、
      APP或拨打铂略客服电话(400-616-3899)解除绑定。解除绑定
      后,请再与当前新浪账号进行绑定。

      知道了
      提示

      一个铂略账号只能关联绑定一个手机号码。
      您的铂略账号已关联绑定过其他手机号码,您可登录铂略PC官网、
      APP或拨打铂略客服电话(400-616-3899)解除绑定。解除绑定
      后,请再与当前手机号码进行绑定。

      知道了
      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

      学习时长规则说明

      1、学习时长指用户看课所用的实际时间,也就是说一个用户一天的学习时长最多为24小时。

      2、一个用户一天中的同一时刻如果播放多门课,只有最先进入的一门课计入该时刻的学习时长,如例1。

      3、用户倍速播放时产生的学习时长以实际时间为准,如例2。

      例1:用户某天9点到10点在PC上看了A课,9点30分到10点30分在手机上看了B课,那么学习时长为1.5小时,其中A课1小时,B课0.5小时。

      例2:用户以2倍速观看了1小时的课程,那么学习时长为0.5小时。

      *学习任务的完成情况统计与学习时长无关,是以在整个课程内容中,已观看部分的覆盖情况来判定的。
      • APP下载
      APP

      Android/iOS

      微信分享

      打开微信扫一扫,点击弹出
      页面右上角的分享按钮,
      即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