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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本身是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多样经营中如何理清业务所属性质及税率
首先要分清哪些业务属于兼营,那些业务属于混合销售,其次,对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对兼营业务对应的税目和税率进行划分及核算。
兼营及混合销售划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十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您好,汪老师会在课中结合2016年宏观的财税情况,分析一下对税收环境带来的影响,所以在课纲中写的是2016年,请知晓,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