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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我单位租个人的房屋办公使用,交水电费时发票是房东个人的名字,能进账吗?
赵计萍
提问于 2017-08-21 09:4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因此水电公司开具给房东的水电费发票不能由你公司入账后税前扣除。
一般保税区(含综合保税区)内的仓储服务,正常情况下不能免征增值税。保税区“境内关外”主要针对货物(入区保税、区内货物流转不征增值税),不适用仓储等服务。谨慎起见,您也可直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2026年第7号”相关规定,可以免征增值税的社区养老服务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
由于文件使用了“康复护理”这一措辞,是否与您所说“康复运动”相同或者存在包含关系,则无明文规定;因此建议您最好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在增值税法范畴,这属于“国际旅客运输服务”,不在抵扣范围之内。
注:必须是“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且规定票据注明旅客身份信息,才可依法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