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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务处理
根据香港税法,不对香港以外的所得征税,因此把香港以外的收入和成本费用怎样处理,基本看香港公司自己管理上的需要。香港公司核算上可以通过往来,活动结束后列入管理费用。
从北京代表处的角度看,代表处在北京是要报税的,因此发生的经费必须在代表处核算,作为报税依据。核算上,北京代表处作为收入处理,活动的费用计入自己的营业成本或费用科目。
这儿有个问题,就是“项目部”是否为独立纳税人?如果是独立纳税人,那就相当于您的客户是“项目部”,发票必须开给“项目部”、收款也必须对应“项目部”才可以的。当然,如果“项目部”本身不是独立纳税人,那也影响不大了。
是的,必须先税务,后工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相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六、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
您的情形,乃是“建造厂房”,土地使用权仍然应当单独摊销。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