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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麻烦问一下人力资源公司代发工资,收到对方的工会经费,这个应该怎么给对方开票,是算到差额扣除额里面还是按服务费缴税开?谢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因此,上述政策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款项后管理费用为差额计税增值税销售额,据此收到对方的工会经费,属于代用工单位支付款项应作为差额扣除额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