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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务处理
按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处理就行:甲为乙提供的是什么服务?或者是销售货物?或者是受托加工?是其中之一还是若干个都有?合同对价款是如何约定的?弄清上述情况,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业务内容进行账务处理即可。如是受托加工,则收取加工费,款项应打到甲账户,甲企业应将收取的加工费记收入,同时根据增值税纳税义务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向对方开具加工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受托加工过程中消耗的一些材料、动力、人工,那是甲的成本费用,正常记入加工费收入对应的成本费用中即可。
乙方支付甲方的费用,如属于研发支出,则应记入研发费用,凭甲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可享受加计75%扣除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电子商务”只是一种交易平台,普通发票只是一种发票类型;我的意思是说,这皆与“税点”无关。
为了帮您理解,我修改一下您的问题:卖东西税点是多少?
对于一般货物而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3%增值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1%增值税征收率。
我的理解对方开具红字发票,就可以判断属于给与工程款的折让,那么就应该冲减固定资产的成本(由于已经由在建工程结转了固定资产,就直接调整固定资产价值了)
借:固定资产(红字)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应付账款(负数)
但如果您双方协议是对损失的补偿,应该不是对方开具红字发票,而是您方给对方开具收据即可,这时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所以建议您的协议和发票要统一,如果是开具红字发票,应该明确是对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的折让。
只要确实属于用人单位业务而出差,则取得用人单位抬头发票,可以依法抵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