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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向分公司收取的资源占用费,需不需要缴税?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7-09-04 10:49
2、总公司向分公司收取的资源占用费,需不需要缴税?
【解答】请问你们总公司的资源是什么资源?如网络资源、仓储资源、商标使用、自然资源等。不同资源增值税税目不同。
增值税纳税人不一定是法人,分公司发生了纳税义务也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总公司向分公司提供了增值税纳税义务,需要交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增值税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负有缴纳增值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