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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物业公司一次性收客户一年的物业费,营改增后何时交税?物业公司能否一次开发票分月确认收入?如何确认收入及开具发票最为合适?
根据36号文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对于物业服务,提供劳务后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未约定付款时间的按收款时间、开具发票时间、未约定付款时间也未收到款项按服务完成时间,这四个时间点按孰先原则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所以,贵司的物业服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要看你们的具体情况。
如果一次性开具发票,则已经发生纳税义务,应全额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可以分期确认。
会计上确认收入应依照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物业服务,应当分月确定物业服务收入。
开票、收款、合同约定保持一致的情况下,对纳税人来说就是刚好,因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基本是基于现金流的,只要按合同约定付款的,同时开票、纳税申报,不吃亏也不沾便宜。主要的问题是,合同约定付款时间了,但对方没有付款,产生了纳税义务却没有现金流入,这是最悲催的,所以,对现金流入的管控可能比开票、纳税申报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