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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承包某单位设备安装工程,工程完工后开具安装服务费发票,我方在该项工程中支付的临时人员工资应该记入成本?支付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申报个税还是劳务费呢?
【解答】从您描述的问题是想问支付的人工费,代扣个税是按什么税目扣税,对吗? 这些人工费关键是看你们企业是如何设计的,人工费支出有两种形式:
一是你们把这些人定位为临时工(属于企业的员工),按工资薪金项目,按工资薪金的管理规定,自制工作表计入成本,就按工资薪金代扣个税。
二是劳务人员(不属于企业的员工),按劳务费支出计入成本,但必须取得发票。这种情况就应该按劳务费项目代扣个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号 一、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不是实际发生)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一、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询问主管税务机关。
这个还是根据实际来看,既然属于“技术交流会议”,作为会议费用自然可以;当然,如果会议具有培训性质,作为培训费用也是可以。当然,严格来讲,如果作为会议费用,就开具“会议服务”发票;如果属于培训,则应当开具“培训服务”发票。
可以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一、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就是说,2018年的亏损,可以弥补到2028年;不是说,2013年的亏损,可以在2023年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