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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购个人所得税问题

公司被收购,个人所得的金额如何缴税? 如果公司注册资本金是100万,估值900万,收购金额100万(个人所得),还需要缴税吗?;第二种情况,注册资金100万,公司经营不善老旧 估值50万,收购金额100万(个人所得),需要缴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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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东冉 提问于 2017-09-26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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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富老师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专家库成员 2017-09-30 07:46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资料,上述业务为个人股东转让股权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第四条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第七条 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三)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四)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六)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第十四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净资产核定法

      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6个月内再次发生股权转让且被投资企业净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上一次股权转让时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此次股权转让收入。

      (二)类比法

      1.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核定;

      2.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企业股权转让收入核定。

      (三)其他合理方法

      主管税务机关采用以上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存在困难的,可以采取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因此,个人股权转让如果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根据上述政策规定的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如果公司注册资本金是100万,估值900万,收购金额100万(个人所得),如果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按规估值收入900万元减个人股东取得股权的原值100万元及相关税费的余额依照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注册资金100万(均为个人投资的实收资本),公司经营不善老旧 估值50万,收购金额100万(个人所得),如果不属于上述政策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情形,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问答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这个还是根据实际来看,既然属于“技术交流会议”,作为会议费用自然可以;当然,如果会议具有培训性质,作为培训费用也是可以。当然,严格来讲,如果作为会议费用,就开具“会议服务”发票;如果属于培训,则应当开具“培训服务”发票。

    会计准则 内控与合规 发票
    1个回答2024-04-19 14:40
  • 高老师 知名集团投资总监

    可以的

    会计准则
    1个回答2024-04-19 12:08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一、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就是说,2018年的亏损,可以弥补到2028年;不是说,2013年的亏损,可以在2023年弥补。

    财务报表 税收优惠
    1个回答2024-04-19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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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学习时长指用户看课所用的实际时间,也就是说一个用户一天的学习时长最多为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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