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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是否认可原始凭证分割单?如何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
答:B公司属于转租行为,应按不动产转租的行为进行纳税申报,并给B开具不动产租赁的发票,原始凭证分割单并不可行。A转租B是一种应税行为,应当按规定给B开具发票。否则,B的租金支出有可能会不允许税前扣除。
A,B之间和业务,与贵司无关,建议不介入。由他们自行商定解决方法、自担风险。
咱举例来讲:比如更换座椅,收取座椅费3000元、人工费1200元。那么,开票、计算增值税就是“销售货物(座椅)”3000元、“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1200元,二者适用税率都是13%。
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相关定义:
企业管理服务,是指提供总部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市场管理、物业管理、日常综合管理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因此,从大类上讲,这个属于“企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应当开具“研发服务(技术开发服务)”发票。如上所述,既然“形成两篇论文的发表,一项专利证书”,则计入“研发费用-资本化支出”比较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