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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账房产和车辆涉税问题
【解答】您好!按照您描述的问题分两个方面:
一、房地产公司用一辆车和四个门市房抵账,你公司应按两项业务进行税务处理:购买一辆车和四个门市房;收到欠款。
涉税处理:
收到汽车计入固定资产,不用交税。
取得四个门市,应缴纳契税。
二、用一辆车和四个门市房抵给其他单位欠款,也应该按两项业务进行税务处理:销售一辆车和四个门市房;抵消债务。
涉税处理:
销售汽车按销售旧货处理;
销售四个门市按销售不动产处理。涉及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建议】签订三方协议,直接把一辆车和四个门市房抵债给第三方。
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我们先来看两个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四条: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关联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与其反映的支出相关联且有证明力。
也就是说,如您所述,“用名义股东注册”、“不想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他的上述差旅费用若要列支、扣除于公司,就需要证明这些支出是用于公司的。至于如何证明,这个并无明确规定,也无直接列举;总之就是结果导向,能证明即可。
对于这个情况,我谨慎以为恐怕不行。
显然,国内平台并没有为您提供住宿服务(提供的是代理服务,对其收取的代理费开具专用发票则是可以),因此平台给您开具“全额”(住宿服务)专用发票,其实是不对的。
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从上面描述来看,乃是“社保局直接给您公司员工”,而与任职受雇无关,因此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目应为“劳务报酬所得”。至于代扣代缴义务,建议您公司与社保局沟通一下吧;如果对方未扣,您公司就代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