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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工医院非盈利性质的,需要去税务局备案吗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7-11-27 16:14
【解答】您好!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管理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企业发生费用支出所取得的发票,按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名头与支付款项单位必须一致,否则,无法证明此项费用发生的真实性。
但你单位租用租用居民住宅,确实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在保证业务真实发生的前提下,租赁合同中约定了水电费及物业费由承租企业承担,明确由承租方支付,并且能够证明所交的水电费在租赁期内,开房主名头的水电费发票可以在税前扣除。
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不能。
对于这个业务,既然对方承担一半,且为法律事实(判决),自当应由律所、保险公司就对方一半开具发票,法院为其开具收据。至于资金流,则相当于您公司只是垫付,此后收回而已。
对此,建议您应与各方沟通清楚。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关联申报填报范例及要点》(2022 年 5 月)
“关联交易金额统一按不含增值税填报,与企业所得税收入成本口径一致。”
一、这种情况可以不用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相关规定,对于小额(1000元以下)零星(临时雇佣学生)支出,可以不用发票,而以内部凭证入账。
二、如上金额,最多750元,现金支付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