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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税发〔2009〕31号:
第三章 成本、费用扣除的税务处理
第十一条 企业在进行成本、费用的核算与扣除时,必须按规定区分期间费用和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与未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
第十二条 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
撤资属于公司、股东自主决定事项,本身并不禁止。理论上,退回款项未大于实际出资款项,自然无需缴税。当然了,比如张三投资了1000万,占股30%;然后公司明明赚了8000万,然后张三仍然拿着1000万走人,这别说税务机关不信了,张三老婆也不信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相关规定,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即上述情形不应适用9%税率,而应当按照13%增值税税率执行。
高新技术有研发费用和收入的比例要求,其他企业没有。
总的说需要研发费用发生真实性、合理性,这个税务没有公布比例,只要是真实合理就可以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