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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材料费
铂略会员17197410
提问于 2017-12-18 11:25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资料“我单位属于建安企业,收到加工费发票,我单位买的石材,有切割费,对方把石材可加工费分开开的,我可以都进工程施工材料费吗”。贵公司支付的加工费为建筑石材的成本组成部分,可以计入建筑石材成本,领用时计入工程施工材料费。
虽然您提及“拆迁补偿款”,但从“交通局修桥”这个描述来看,其实这80万元应是您公司“修桥”对应的收入。既然如此,作为主营业务收入即可,同时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另外还会涉及附加税费、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
没有这个说法。无论金额、价值、面值大小,皆构成工资薪金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八条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如果是多打了投资款,我理解可以退还,但最好是全部退还后重新打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