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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企业办理会员卡一次性开出全额发票,在实际消费时确认收入,当本月发票额大于收入额时,按哪个缴税?[抱拳]
先开具发票纳税义务已发生,应按开具发票金额计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这样不可以的。
核定扣除与凭票抵扣,属于完全不同的计税方式,不应存在各属期混淆情况。也就是说,若改变抵税方式,则只能自改变起,新发生购进业务而新取得抵扣凭证,才可依法抵扣。
若为同一业务,则发票税率必须从一(13%);若非同一业务,则可分别适用税率。
关于是否同一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增值税法第十三条所称应税交易,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包含两个以上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业务;
(二)业务之间具有明显的主附关系。主要业务居于主体地位,体现交易的实质和目的;附属业务是主要业务的必要补充,并以主要业务的发生为前提。
税法、会计层面没有问题。正常确认收入、形成应收账款;正常计提工资、形成应付职工薪酬,二者对冲即可。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收账款
会计处理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