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新税收编码后,发票开具项目的选择
【解答】您好!贵公司发生的陈列、端架、促销活动费、物料制作、设计、商场促销人员管理费,当然没有统一的税收编码。因为提供服务的项目不同。
贵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应分清具体提供服务的项目,如与销售额、销售量不挂钩的陈列费、堆头费,应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征收增值税;会议展览服务,指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通和国际往来等举办或者组织安排的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会议促销应按照文化创意服务中的会议展览服务征收增值税;广告促销费应按照文化创意服务中的广告服务征收增值税。这样就可以找到对应的商品编码了。
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咱举例来讲:比如更换座椅,收取座椅费3000元、人工费1200元。那么,开票、计算增值税就是“销售货物(座椅)”3000元、“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1200元,二者适用税率都是13%。
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相关定义:
企业管理服务,是指提供总部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市场管理、物业管理、日常综合管理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因此,从大类上讲,这个属于“企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应当开具“研发服务(技术开发服务)”发票。如上所述,既然“形成两篇论文的发表,一项专利证书”,则计入“研发费用-资本化支出”比较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