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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税发[1995]065号文件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单位支付个人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一方面是一种法定的义务,另一方面也是税务机关委托支付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的委托劳务行为,如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每月都必须扣缴,因此,会计上可以将其视为一种经常性的代理劳务,将取得的代扣手续费确认其他业务收入,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其支出为用于代扣代缴工作的管理性支出或奖励有关工作人员,确认为其他业务成本。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规定,个人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个业务无需纠结,另有专门文件明确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三、关于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应当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
(二)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货物的同时提供的安装服务,适用货物的税率。
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冲减2024年成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账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 23.9
贷:库存商品 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9
基于上述账务处理,纳税调整如下:
一、增加“视同销售收入”30,纳税调增;
二、增加“视同销售成本”20,纳税调减;
三、增加“销售费用”10,纳税调减。
累计调整为0。(其实,上面第三项容易被忽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