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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不足支出金额,如何处理?例如计提1000元,支出1200元,年终汇算清缴如何处理?需要纳税调增吗?
Kyle1101
提问于 2018-03-15 20:58
【解答】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如上所述,如果按照税法规定计提1000元,而实际发生支出1200元,则当年只能税前扣除1000元,剩余200元当年应当纳税调增;但此200元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前提是某年计提数大于发生数)。比如明年计提1000元,实际发生600元,则明年可以实际扣除800元。
可以。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应付账款
借:成本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十九条规定:
发生本法第五条规定的视同应税交易以及销售额为非货币形式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销售额。
由于A、B、C均有明确的电商单售价格,能够确定“市场价格”,以A、B、C三件商品在电商平台上的单售价格之和,作为礼盒视同应税交易的销售额比较合理。
这样不可以的。
核定扣除与凭票抵扣,属于完全不同的计税方式,不应存在各属期混淆情况。也就是说,若改变抵税方式,则只能自改变起,新发生购进业务而新取得抵扣凭证,才可依法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