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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模式如何鉴定及如何财务处理
铂略会员17158797
提问于 2018-03-22 17:05
【解答】您好!
一、这种模式可以按照委托加工进行会计处理。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
二、由于对方所提供料件,我公司并不进行入库、出库处理,所以不必先作购进,而可直接作为“委托加工物资”。至于“加工费”、“料件”,如果出于核算之必要,可以通过“委托加工物资”下设明细科目体现。
三、至于发票,由于上述料件及加工费适用税率一致,是否一并开具关系不大,而最终形成相同产品,所以也算是票实相符;如果票面注明或者另加清单详细列示较好。
不需要税务报备,也不需要提供发票。但是,相关差旅费标准,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不能明显过高。
第一个问题
可以一份审计报告,其中提现多个不同基准日净资产金额。
第二个问题
根据《民法典》关于合同要素的相关规定,股权转让协议没有转股金额不可以。
“A公司长投给B公司6000万怎么做账务处理”这句话,根据本人的语文知识,表述不明确。建议详细描述相关信息,我再作答。
关键在于,“去税务局备案”的时候,您当时是提供了“土地使用权证面积1.44平方米”吗?我的意思是说,您当时是否把这个证书提供给了税务大厅,而大厅给您录入1平方米,如果这个情况,那责任就不在于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