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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改增前营业税已缴纳未开票,5月份之后客户要求开票交税的问题
以缴纳营业税税款的收入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财税【2016】36号规定,试点前发生的业务。
1.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截至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尚未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计算试点纳税人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时抵减,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
2.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营改增试点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
3.试点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发生的应税行为,因税收检查等原因需要补缴税款的,应按照营业税政策规定补缴营业税。
如贵司客户一再要求要开增值税发票,只能先退货,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重新再走一遍业务流程,但是这样耗时耗力,建议可以在后面的业务通过打折的方式弥补税款,可能更内被客户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