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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支付赔偿金要交什么税
根据问题描述,将赔偿界定为依据合同条款产生的因违反合同义务造成违约责任。
对外支付款项,一般主要涉及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
所得税)。
根据现行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
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因此,境外公司(个人)取得违约金收
入并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范畴,不属于增值税纳税人,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企业未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
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七条在解释如何判断来源于中国境
内、境外所得时,并没有将违约金所得包含在内,按此理解向境外支付违约金也无需代
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付汇阶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三、境内机构和
个人对外支付下列外汇资金,无需办理和提交《备案表》:(三)境内机构发生在境外
的进出口贸易佣金、保险费、赔偿款;”,所以对外付赔偿金时,无需向所在地主管国
税机关进行税务备案。
答复仅供参考,请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
您好,
1.想请教这个需要代扣增值税吗?如果需要具体设计内容:设计的是应用于国内展会的展台设计费;
回复:需要缴纳增值税
2.如果是对外支付发生在国外的实验检验费呢?
回复:根据您的描述,应该不需要
3.这个判断的标准能讲解一下吗?是购销一方,只要发生在国外就需要代扣增值税吗?
标准是
财税【 2016 】 36 号文件:
第十三条下列情形 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您好,非贸付汇中扣缴的增值税,无论合同约定由谁承担,都不影响中方抵扣,只是一个计算方式。
假设,支付一笔专利费,增值税6%,所得税10%
如果100万是含增值税的,则增值税为:100/(1+6%)*6%。实际对外支付:100/(1+6%)*(1-10%)=84.91万
如果设计费100万是不含增值税的,则增值税为6万,企业所得税也是10万;但需要累计支付106万出去,其中境外90万,税务机关16万。
至于合同到底约定由谁承担,那是商业谈判范畴,合同约定谁承担都是可以的。
您好,回复如下
1、是否由我公司在上海为日本股东代扣代缴10%的企业所得税?
需要。非贸付汇中贵司为日本纳税人的扣缴义务人。
2、支付利润时,是否须出具相关的董事会分配利润决议和2023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
需要企业已有利润分配决议。其他流程详见上海税务局官方指导
https://shanghai.chinatax.gov.cn/zcfw/rdwd/202312/t469640.html
3、此外,境外日本股东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以便在我公司“代扣代缴环节”减免这10%的利润分配企业所得税?
未查询到优惠政策
4、中国和日本之间,是否有相关税收协定政策,可以减免日本股东在日本收到这笔利润分配时的境外相关税费(比如,持我公司在大陆代扣代缴所得税的《完税证明》以免除日本股东在日本应缴纳的“所得税”)。
根据税收协定,日本凭中国的非居民纳税证明,可以向日本政府申请所得税抵免。具体以日本国内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