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国内公司接收境外公司派遣的员工
首先,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是必须要缴纳的。涉及税款的规定。一般来说如果境内企业无法证明该员工是该企业雇佣的员工的情况下,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的缴纳,缴纳的方式通常是按照核定利润率的方式进行操作,既税务机关会按照跨境劳务构成常设机构进行利润核定后(通常在30%-50%),再按照25%的税率进行征税;但如果企业不想缴纳企业所得税,那么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派遣人员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9号)的规定向税务局进行说明该员工实际是派遣后境内公司雇佣的员工,雇佣的基本条件有2个:1. 该员工所有的工作职责和工作风险均由境内企业承担;2.该员工的绩效考核也主要由境内企业承担,这两条是基本条件需要同时满足。另外其他的证明材料还包括:境外公司收取工资费用没有任何加成、该员工必须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证明材料等。另外,企业无论是否申请企业所得税的免缴,个人所得税都必须进行缴纳。
另外,外管的规定相对容易些,只要进行了税务支付备案、也有协议等相关资料,到银行去正常付汇即可。但原则上需要关注代垫款有一年期的支付限制。具体文件请参考汇发【2013】30号文。
而关于支付程序上的操作,需要先到主管的国税机关办理合同备案和合同备案,再到银行办理付汇。这主要依据的是《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0号)的规定,对于代垫工资的事项,在办理代垫工资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a. 境外公司和境内公司签署的派遣协议、b. 该员工在中国工作证的复印件、c.该员工和境内公司签署的雇佣协议(如有)d.该员工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e.境外企业的付款通知书。
*有部分企业在实践中可能会放入管理费,但这个内容有一定的税务风险。
谢谢,原则上需要关注代垫款有一年期的支付限制。具体文件请参考汇发【2013】30号文。这一条很有用。如果因为不了解这个文件,而超过了一年期,有什么文可以参考,用于支付资料的准备?
可以的,经营租赁这个税收编码选择正确,星号后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书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六、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
您的情形,乃是“建造厂房”,土地使用权仍然应当单独摊销。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就需要缴纳增值税,虽然没有明确土地做价投资属于视同销售行为,但可以理解为发生了土地权属转移,取得了经济对价,这个对价不是现金,而是另一个公司的股权,所以不是视同销售,是本来就已经实现了销售,所以土地做价出资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10号)规定:
第六条第一款 对取得土地或房地产使用权后,未进行开发即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只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根据上述规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不包含您说的平整土地费用。
土地增值税收入为不含税收入,扣除土地成本是含税价也就是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