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微博和朋友圈又被崔永元和冯小刚等明星刷屏了,崔永元又一次向相关部门递交一份材料,涉嫌585名演职人员涉嫌偷税漏税!国家部门这次终于出手,刚刚出来一份公告,娱乐圈要大地震,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税漏税的“冰冰”们彻底完了。
一、国家终于出手,偷税的天价明星完了
1、偷税漏税的天价片酬明星们,国家终于出手了!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等五部门关于治理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印发《通知》,将进一步加强影视行业税收征管,规范税收秩序,积极营造支持影视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税收环境。这一次国家的力度大大加强了,惩戒力度空前绝后,偷税漏税的天价片酬明星,彻底完了!
《通知》指出,影视企业和影视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如实申报并缴纳税款。影视行业纳税人应当按照实际业务如实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得填开或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交易内容不符的发票,不得将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作为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影视行业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并按照税收征管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影视行业的税源管理。建立健全各地税务机关与宣传、文化、市场监督、广电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及时掌握影视企业和影视行业从业人员经营活动、收入、纳税等信息。帮助和督促影视行业纳税人健全财务制度、设置账簿,依法确定影视行业纳税人税款征收方式。加强对影视企业和影视行业从业人员的税收风险分类管理,对中低风险和高风险纳税人分别采取风险提醒、税务稽查等措施,对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理,并按规定列入税收“黑名单”,推送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
《通知》强调,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依法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支持影视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的税收管理服务举措,对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影视行业纳税人依规提供办税绿色通道等激励,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法宣传和政策解读,切实保护影视行业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其税收遵从度。
2、崔永元继续放大招,再向国家递交585名明星偷税材料!
7月9日晚间,崔永元再次在微博发声,表示“已经整理出585名跟华谊兄弟合作过的演职人员的资料作为案例,以EXCEL表格的形式提交给国家税务总局和有关单位”,并称“我们认为这里都涉及偷税漏税。相信经过总局的调查取证,一定会真相大白。”
这是崔永元7月6日所做的公开承诺,他将继续公布明星逃税违规的相关资料。如今崔永元说到做到,将手中重磅材料上交。
消息一出,一片哗然,还有细心的网友整理了一份之前与华谊兄弟合作过的艺人名单,大有把整个娱乐圈都撼动的节奏。
小崔的举报确实影响很大,不到几天的时间,国家部门正式回应,税总局出台公告,马上要严查!
3、网友感谢崔永元、人民日报发声,支持国家严查,“冰冰”的事还没完呢!
(1)崔永元递交材料后,冯小刚发声怒骂崔永元,却遭10万网友火喷:
事情越闹越大,冯小刚终于出面了,发微博说了一大堆,闭口不谈偷税事件,从职业操守到良心道德,言辞激烈的把崔永元骂了一遍,但微博下网友的评论很明显是站在崔永元这一边。
(2)国税总局《通知》出来没多久,人民日报等众多媒体马上跟进,督促各部门严查到位,网友纷纷表示感谢崔永元提交材料,国家重视,但是冰冰的事依然还在备受关注:
(3)网友纷纷感谢崔永元,支持崔老师,但是对于之前的“冰冰事件”,网友依然关注,目前相关部门还没有正式回应,应该还是在调查中,大家耐心等待,正义有时候会晚到,但是不会缺席,因为——邪不压正!
二、天价片酬与偷税、阴阳合同将彻查
1、明星的片酬到底有多高:一部戏的片酬,可能够老百姓过一辈子的。
到底明星们的收入有多高呢?某网站也统计过艺人的年收入榜单,一线明星的全年收入几乎都上亿了,比市场上很多公司的全年盈利都还要高很多具体可以给大家看下:
2017年公布的明星票收入情况:
之前网上也曝光了一线明星的高价片酬,拍几十集的戏,片酬便是千万起步,这薪资高得令人惊叹。
一个明星从身无分文到身价上百万上千万,可能只需要一个节目。而一个普通职员,从身无分文,到身价上十万上百万,可能需要一辈子的时间。
就像秦海璐在某节目中所说:我们挣一部戏的片酬,可能够老百姓过一辈子的。
为什么明星那么高的片酬,答案很简单,羊毛出在羊身上,明星的钱还不是来自这些普通老百姓,少一点脑残粉的追捧迎合,将他们也当做是一种服务行业,他们还会有那么多的高片酬?
2、看看明星的”阴阳合同“,到底给国家造成了多少税收流失?
片酬高点也没什么,毕竟是由市场决定的,但是也不能偷税漏税啊,弄个阴阳合同,就开始偷税了,这个肯定不行,据网上爆料很多明星都有阴阳合同,给大家普及一下阴阳合同。
(1)什么是阴阳合同?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
其中:
①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
②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
阴阳合同也就是大小合同,指交易双方签订两份金额不同的合同,金额小的是为公开的“阳合同”。
(2)看看这份阴阳合同
案例:若是演员实际拿了6000万元的劳务费,但该演员为了少缴税款,她和剧组把片酬为1000万的虚假合同拿到税务局备案,税务局就只能根据1000万的片酬征税,另5000万元片酬对应的税款白白流失了。
(3)下面我们来算算这份阴阳合同到底造成了国家多少税款流失?
阳合同额1000万元劳务费,需要缴纳的税费如下:
第一:应纳增值税=1000万元*3%=30万元
第二:附加税费的计税依据为增值税
①城建税=增值税*7%=30万元*7%=2.1万元
②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30万元*3%=0.9万元
③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30万元*2%=0.6万元
④水利建设基金=增值税*7%=30万元*0.5%=0.15万元
注意:附加税费各地比例可能存在差异。
第三: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0000000-10000000×20%)×40%-7000=319.3万元
以上合计纳税额=353.05万元
阴合同额6000万元劳务费,需要缴纳的税费如下:
第一:应纳增值税=6000万元*3%=180万元
第二:附加税费的计税依据为增值税
①城建税=增值税*7%=180万元*7%=12.6万元
②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180万元*3%=5.4万元
③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180万元*2%=3.6万元
④水利建设基金=增值税*7%=180万元*0.5%=0.9万元
注意:附加税费各地比例可能存在差异
第三:应纳个人所得税额=(60000000-60000000×20%)×40%-7000=1919.3万元
以上合计纳税额=2121.8万元
(4)结论
上述支付演员劳务费的阴阳合同竟然导致国家税款流失了1768.75万元。
看看这个情况,明星高片酬,却还偷税漏税,而这个情况直接导致国家税款损失巨大,想想收入不高的老百姓都会遵纪守法,缴纳个税,明星们作为公众人物更是要做好榜样。
3、天价片酬的明星该如何纳税?
一些明星由于片酬畸高、收入来源多样,由此衍生出的避税、逃税等渠道更是五花八门!
在普通工薪阶层领着五六千块钱工资都依法纳税的情形下,处于财富金字塔上端的明星却巨额偷税漏税,这无疑是对国家税收制度的公然挑衅,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极大伤害,必然激起社会公愤。
拿着天价片酬的明星,他们应该缴纳多少个税?
其中明星收入主要来源——拍摄作品所得是按“劳动报酬所得”纳税的,先来看看劳动报酬所得是如何扣缴个税的。
按照目前的税法规定,影视、演出、表演所得的劳务报酬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20%,按3级累进税率表纳税,具体如下图所示:
例如,某明星参加电影拍摄,4天取得6000万元收入,如按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6000÷(1+3%)×(1-20%)×40%-0.7=1863.38万元
但是如果双方签订“阴阳合同”,表面合同的收入标价为1000万,则只需缴纳个税=1000÷(1+3%)×(1-20%)×40%-0.7=309.98万元
三、《人民日报》发声:偷税无处可逃
《人民日报》也发声了,不管你是大老板,还是大明星,不管你有多大的后台,有多少粉丝和人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旦触碰到法律,都将接受惩处,没有谁享有特权,都无一例外。
现在一些明星的巨额出场费已经到了无法让人忍受的地步,他们的费用甚至超过了影视制作费。 其实明星的片酬收入都是税后收入,他们在与制片商签订时就会商定个人所得税由制片方缴纳,这也是公开的秘密。
中国的影视剧为什么拍不好,很多烂片,就是因为演员的片酬占整剧的投资比例太高,剩下不多的投资用在场景、制作、剧务及工作人员的工资,可想而知能拍出好剧吗?现在国家终于出手了!
政策已经很明确了,对于偷税漏税、对于触及法律底线的人,我们将严查到底,希望每个人提醒到位,不管是老板还是会计,都要提高税法专业技能、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业务财务有效融合、合理安排业务模式、重塑公司组织架构、注意防范税务风险。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无论如何,请大家多多关注财税最新政策,跟上政策步伐。自己坚守底线,千万不要触碰红线,只有在不违法的基础上,才能保障企业、个人能够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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