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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体工商户也需要定期申报。具体申报期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三、根据个人所得税税法第三条相关规定,“经营所得”税目,适用5%至35%超额累进税率。
关于这个问题,可以参考一下《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1987)财税地字第3号)相关规定,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算起。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接管算起。
上述情形,只是一种结算方式而已,销售方当然还是要把发票开给实际购买方的。其实,有一种情况,大概所有人(包括您)都有过;就是购房按揭贷款。银行也是直接把钱打给开发商;而开发商的发票当然也是开给实际购买者。这没有什么异议。您的情形和这是一样的。至于“如何确定就是采购公司付的款”,这和购房一样啊,“如何确定是哪个购房者付的款呢”?银行当然会要合同等资料(也许还有其他,总之大致就是这个道理)。
第一问回答:不可以。
2021年04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答复: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额。纳税人在2019年及之前曾选择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允许在2020年再次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但是需要注意,2020年选择转登记的次数只有1次,即2020年选择转登记后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当年不能够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二问回答: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等14个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271号)一、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
2.2022年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将省级人民政府在50%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的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税法没有对你描述业务的具体规定,根据业务性质,收取现金是正常的,取得现金再去存到对公户也是正确的,但要注意的就是不要账外留存,最好和收款记录能够核对,这样可以证明所有款项都已经存入银行账户,没有账外经营,就不存在税收风险。
但建议和对方沟通尽量转账交易或者通过扫码交易,目前现金交易确实不多,存在很多现金交易,也容易让税务机关关注。
如果你取得的补贴计入不征税收入,那么使用时不能税前扣除,更不能加计扣除了。
如果你取得的补贴收入计入应税收入,那么使用时可以税前扣除,并且可以加计扣除。
关于这个问题,建议您可以参考一下“财税〔2003〕183号”文件一、(二)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是指该项目的所得可以减免,即该项目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之后的所得。
1、会计法:
第十六条 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帐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帐簿登记、核算。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私设会计帐簿的;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18号)
3、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中纪发〔2009〕7号)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上属于销售货物,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购买时是否进行过抵扣来判断是采用一般计税办法还是简易计税办法。如果抵扣过,现在按13%计算增值税,没抵扣过看原因,如果是为税法规定不得抵扣而未抵扣的,现在可以按3%减按2%的简易计税办法计算。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上属于销售货物,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购买时是否进行过抵扣来判断是采用一般计税办法还是简易计税办法。所得税上按资产处置损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会计上按资产处置进行处理,
借:累计折旧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贷):固定资产清理
贷(借):资产处置损益
在《劳动合同法》意义上并没有临时工的说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建筑公司的上述用工行为中,应当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与相应的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八条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因此,需要纳入总额计算缴纳残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