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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号
二、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述固定,企业通过证券投资基金购买的基金产品的分配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这里强调的是证券投资基金,你说的投资公司如果不是证券投资基金性质的话,需要纳税
您好,您想了解什么内容?
您好,完全发生在境外可以,增值税需要向主管税务局备案,所得税得看是否有税收协定,如果有按税收协定保存资料(对方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享受协定优惠的报告表)。
一般红票是票在谁那谁申请,当月开的票可以当月作废。如果红票已经开出,正数票和负数票都都没寄给对方的情况下,发票可以都自己保留。
您好,这里涉及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协调问题。
增值税方面,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五条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贵公司内部设置预算限额,应当按照实际报销的金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是不影响企业按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进行进项抵扣。
您好,1、对于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2、对于日常物料,应当按照《会计准则——存货》第三条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3、对于周转材料,主要核算企业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企业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单独设置“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科目。
以上为会计准则的区分规定,在实际区分处理中,可以按照入账价值、使用寿命、与企业主营业务的关联度和用途来综合判断入账。
您好,收入准则的收入确认和是否开发票没有关系,如果是公司要求,可以通过在系统中做标记或者用中间科目来区分。
您好,根据财税〔2019〕21号第二条规定,问题描述的情形,21年1、2月份可以享受减免。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
二、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企业按招用人数和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核算企业减免税总额,在核算减免税总额内每月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企业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减免税总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为限;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大于核算减免税总额的,以核算减免税总额为限。
纳税年度终了,如果企业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减免税总额,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企业工作不满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减免税限额。计算公式为:企业核算减免税总额=Σ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月份÷12×具体定额标准。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财税〔2014〕109号
规定:“对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凡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1、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
2、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账面净值确定。
3、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应按其原账面净值计算折旧扣除。
因此根据你的描述,如果子公司向母公司无偿划转股权,满足上述条件可以按特殊税务处理,暂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如果不满足条件需要按公允价值进行转让,如果低于公允价值转让,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股权 转让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股权转让如果被核定征收还需要计算印花税。
征管方面: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
五、交易双方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分别向各自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居民企业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申报表》(详见附件)和相关资料(一式两份)。
涉及增值税、附加税费、印花税、企业所得税;若涉及不动产销售,而会涉及土地增值税。
可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 ——职工薪酬》应用指南关于职工的定义:
本准则所称的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具体而言,本准则所称的职工至少应当包括:
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按照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本准则中的职工首先应当包括这部分人员,即与企业订立了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
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部分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设立董事、监事,或者董事会、监事会的,如所聘请的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等,虽然没有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属于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属于本准则所称的职工。
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这些劳务用工人员属于本准则所称的职工。
您好,直邮商品未报关出口,由于没有报关单,存在无法正常收汇的问题,也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出口的定义。在税务上,企业所得税方面,作销售处理,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成本费用;增值税方面,没有履行报关手续,不符合出口的规定,应当视同内销计算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