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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会计准则对于此类问题,都是给出基本原则,而非直接给出数字或者比例。比如计提减值准备或者坏账准备,会计准则并未给出具体比例,而是由企业自行判定。
这儿其实也是一样。难以一概而论。比如您购买了股票,20元买的;这个月涨到了30元,这能在证券交易系统查到,但是还没有卖掉,那就有10元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收益)了。
大体就是这么个意思。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不需要取消,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做进项税转出处理即可!
您好。需要的,因为培训服务的接收方在境内,服务是接收方或者提供方有一方在境内就需要缴纳增值税。
1、所得税
根据财税(2008)151号文件
一、财政性资金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又根据财税[2011]70号
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如果你收到的政府补助满足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不缴纳所得税,如果不满足条件,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计算所得税。
2、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
七、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您需要判断一下取得的政府补助,是否属于与收入和销售数量挂钩,挂钩的话需要缴纳增值税,否则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您好,请参考相同问题回复:
https://www.bolue.cn/question/toquestion/41812
您好,
请参考类似问题回复。
https://www.bolue.cn/question/toquestion/41791
您好,这种冠名发票一般是在发票专用章,发票号码,代码的式样上有要求,弄好后因属于行政许可需要税务局批准才能印制。可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控发票印制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65号)来参照执行。
您好,
1)个人独资企业涉及的税费主要有:
增值税及附加(含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还需要结合企业的经营业务来判断。
2)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差异性,请根据差异性自行判断优劣
A)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人企业,交纳企业所得税。
B)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延展】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您好,取暖补贴也是一种福利性质的补贴,在总局层面应该是属于计算个税的补贴,但各地方可能对于取暖费补贴有地方的减免政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如上所述,既然属于“供水工程”,则上述各项,应当一并确认一项固定资产。既然“办公楼尚未建成”,则管线等发生支出,可先计入“在建工程”,待建成一并结转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