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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管理费用,车辆达到预计可以使用状态前的支出计入固定资产原值,新车保险是每年都需要发生的期间费用,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中
根据你的描述,07年已经销售采矿权并收去了大部分款项,在07年就产生了纳税义务,并且当时缴纳营业税,所以现在补开发票,需要采用“603已交过营业税补开增值税”税目开具,且需要补交营业税。村委会需要到税务机关代开,具体请询问一下当地税务机关,因为涉及补交营业税,应该比较繁琐。
如果是目前实现采矿权转让,是按转让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税目开票纳税,税率一般计税6%,简易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根据上述规定,计算增值税时就是按买卖差价,不允许扣除手续费。另外你说的减持股票计算公式是什么意思?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47号公告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是专票,由于开票有误可以开具红字发票,然后再开具正确发票,可以再今年重开。
如果是普票开具红字发票,应在普通发票冲红前,确认收回了该普通发票或取得了购方的退货说明等相关凭证再开具,不需要填写红字信息单。
您好,1、交一年管理费赠送一个月,应当作为商业折扣进行处理,在同一张发票中备注金额,而不是显示负数。
2、是的,应当按折扣后金额在收入所属期间平均分摊。
您好,1、签订销售券合同收取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销售券过期:
借:预收账款
贷:营业外收入
税务处理方面,向客户收取的销售券款项,并未实际销售,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应当计入当期应税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您好,诉讼费应当在发生当期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并最终通过结转本年利润计入未分配利润科目。
您好,小编传话:分红个税为20%。
股权转让环节缴纳印花税,是按产权转移数据税目征税的,而你们如果是零价转让,意味着产权转移数据中没有可供计算的基数,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但根据你的描述,如果被转让企业账面所有者权益金额为正数,你进行零价股权转让属于不公允的交易,税务机关可能会进行股权转让印花税及其他税种的核定征收。即按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各种税收。
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第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准备主体文档:(一)年度发生跨境关联交易,且合并该企业财务报表的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已准备主体文档。(二)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10亿元。本条规定了准备主体文档的门槛标准。因为第十八条豁免条款中规定企业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可以不准备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所以可以理解为有跨境关联交易是准备主体文档的前提。在这一前提下,如果合并该企业财务报表的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已按照所在国的要求准备了主体文档,那么,不管该企业境外关联交易额多大,都应准备一份集团主体文档的副本;如果本企业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了10亿元,不管企业集团是否已准备主体文档,企业自身都应准备主体文档。
2.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第十三条规定了准备本地文档的门槛标准。因为第十八条豁免条款中规定企业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可以不准备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所以可以理解为发生跨境关联交易是准备本地文档的前提。在这个前提下,企业应根据新版关联申报表中《G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汇总表》的相关数据判定是否应准备本地文档。有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照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超过2亿元、金融资产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的、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的应准备本地文档。
3. 两者都符合,均需准备,并没有存在优先级的关系。
您好,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二、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1、财税[2008]1号并未对投资者的范围和证券投资基金的范围作出限定,因此只要投资主体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即可享受上述优惠。但是有些地方税务局在执行过程中,限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的范围,比如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认为,证券投资基金仅指公开募集基金,原则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暂不能适用证券投资基金相关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因此,能否享受上述税收优惠,请以主管税务机关的答复为准。
2、分配的收入是类似股息红利的收入。
3、基金到期与未到期并不影响投资者转让或处置证券投资基金的税收处理,具体包括,
(1)增值税:符合财税2016年36号规定的金融商品转让条件的,应当适用6%税率缴纳增值税。
(2)印花税:按照产权转移书据适用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你们是销售A 商品给客户?你们的A 商品是工厂生产的?
如果是这样应该按你说的,他如果由原来的免费变成了收费,那么应该开具发票给工厂,不是开给你公司,因为不是给你的而是给工厂的。你们销售给他产品还是应该按照实际售价来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