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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第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准备主体文档:(一)年度发生跨境关联交易,且合并该企业财务报表的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已准备主体文档。(二)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10亿元。本条规定了准备主体文档的门槛标准。因为第十八条豁免条款中规定企业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可以不准备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所以可以理解为有跨境关联交易是准备主体文档的前提。在这一前提下,如果合并该企业财务报表的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已按照所在国的要求准备了主体文档,那么,不管该企业境外关联交易额多大,都应准备一份集团主体文档的副本;如果本企业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了10亿元,不管企业集团是否已准备主体文档,企业自身都应准备主体文档。
2.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第十三条规定了准备本地文档的门槛标准。因为第十八条豁免条款中规定企业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可以不准备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所以可以理解为发生跨境关联交易是准备本地文档的前提。在这个前提下,企业应根据新版关联申报表中《G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汇总表》的相关数据判定是否应准备本地文档。有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照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超过2亿元、金融资产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的、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的应准备本地文档。
3. 两者都符合,均需准备,并没有存在优先级的关系。
您好,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二、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1、财税[2008]1号并未对投资者的范围和证券投资基金的范围作出限定,因此只要投资主体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即可享受上述优惠。但是有些地方税务局在执行过程中,限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的范围,比如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认为,证券投资基金仅指公开募集基金,原则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暂不能适用证券投资基金相关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因此,能否享受上述税收优惠,请以主管税务机关的答复为准。
2、分配的收入是类似股息红利的收入。
3、基金到期与未到期并不影响投资者转让或处置证券投资基金的税收处理,具体包括,
(1)增值税:符合财税2016年36号规定的金融商品转让条件的,应当适用6%税率缴纳增值税。
(2)印花税:按照产权转移书据适用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你们是销售A 商品给客户?你们的A 商品是工厂生产的?
如果是这样应该按你说的,他如果由原来的免费变成了收费,那么应该开具发票给工厂,不是开给你公司,因为不是给你的而是给工厂的。你们销售给他产品还是应该按照实际售价来开票。
您好,只要账上有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就可以做分配。数据一般是按会计,但部分税务局会要求按所得税申报表,可以和当地税务局确认下。没有明确时间要求,一般是年度结束后才能分配,不一定分配上一年,也可以分配好几年前的。
您好,考虑到相关问题的专业性,建议咨询您的律师或法律顾问。
您好,软件的所有权是否是境外公司,如果境外公司同时授权使用该软件并提供维护服务,应该看作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和增值税都应该代扣代缴,提供给税务局合同发票等资料做合同备案,税金支付,支付备案。
如果只是提供维护服务,所得税可以根据税收协定免税,增值税代扣代缴。提供资料:合同发票等。如享受税收协定,还要留档境外公司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和享受协定优惠待遇的表格。
个税相关规定就是由支付方代扣代缴,所以应是由你公司来申报的,按照工资薪酬申报,次年该员工再汇算时汇总,多退少补。但实操中不知系统是否支持,因为你需要录入这些员工的信息,还需要在员工类型处选择本企业的员工,才可以这样申报。
区分的,按照实际销售货物来适用税率,9%和13%的分别适用。
不太清楚为啥要产生这个公证服务费,但如果是办理承兑汇票必须的支出,属于与企业经营相关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但应该计入办公费等科目,不需要计入财务费用,财务费用核算内容没有这项目。
针对问题一,我认为难以这样操作,因为如果享受需要根据前三个季度研发费用支出情况进行相应报表的填写,你没法只按照30%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另外不理解你为啥要只针对部分加计扣除呢?全部加计扣除的话即使超过利润,也可以作为一项成本费用在所得税前列支,无非就是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而已。,如果不选择在季度预交时扣除,可以选择在汇算清缴时候再加计扣除。
文件依据: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
一、关于2021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问题
(一)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可以在2022年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另外财税〔2015〕119号文件
五、管理事项及征管要求
4.企业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
意思是应该在当年符合条件时加计扣除,但如果当年未加计扣除,可以追溯3年,但也是要调整发生当年的申报表的。
一、可以适用一次扣除政策,因为这个政策并未限制境内购进。
二、可以只选择当年购入的一台或者几台设备去使用。
可以参考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的解读:,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的规定是针对单个固定资产而言,单个固定资产未选择享受的,不影响其他固定资产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您好,盈亏平衡点的销售量=固定成本/(单位产品销售收入-单位产品变动成本),即使得息税前利润等于0时的销售量。盈亏平衡点的销售量是一种测算使得息税前利润等于0时的状态下的销售量。因此,毛利率是否为负,并不影响盈亏平衡点的测算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