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条款修订]
财税[2009]9号
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现在已经调整为3%):
5.自来水。
根据上述规定,一般纳税人如果是自产销售自来水,可以享受简易征收政策,但如果界定是否自产,这个建议您和当地税务沟通一下。是否从地下抽取水这个方式属于自产,您需要确认一下。
您好,您的问题未提交完整,请补充完整以便解答。
车船税暂行条例 第七条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
根据上述规定,根据你的行驶证上记载的月份应该缴纳车船税,如果是4月缴纳保险的日期是行驶证记载日期,那就是应该在4月缴纳车船税。当然你可以和购买方协商谁来负担。
不能退的,也没法转给总公司,因为是两个增值税纳税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破产、倒闭、解散、停业后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8]429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增值税留抵税款处理问题的请示》(京国税-[1998]29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对因破产、倒闭、解散、停业而注销税务登记的企业,其原有的留抵税额的处理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88号)已明确法规:纳税人破产、倒闭、解散、停业后,其期初存货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以及征税后出现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后不足抵扣部分(即留抵税额),税务机关不再退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此处改为10%或者9%)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此项废止)、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本通知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 二、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麻烦您补充一下,上述人员个人所得税是否已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
应当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销。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
可以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1801 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企业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摊销长期待摊费用,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您好,1.从证券公司的融资,属于短期借款,需要计提相关利息,相应利息支出可以税前列支,但需要向证券公司索要利息发票。实务中也有用证券公司出具的结息单或其他票据税前列支的,但有税务风险,最好索要发票。
2.金融商品转让增值税的计税基础是股票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
3.亏损不能结转至下一年,也不能申请退税。
没有的,异地项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和附加
已经跨月不能退回重开了,可以通过开具红字发票的方式进行处理,就是按退款金额开具红字发票,你方冲减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对方冲减成本。
是否合法,是建筑相关法律的规定,从税法角度只要按正确税目税率纳税就是没问题的。
门窗采购及安装如果是以工程服务开票,可以作为分包款扣除差额计税的,但如果是以混合销售的货物销售开票,没法进行差额扣除计税。因为分包差额计税,要求必须是分包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