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您好,如果不属于政策性补偿,则在取得补偿收入当期一次性计入营业外收入。如果符合政策性搬迁,则取得补偿收入计入专项应付款,在搬迁完成年度进行“清算”,搬迁收入减附搬迁支出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处理,内容较多,不一一例举,可参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40号公告)。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40号公告)
您好,能否描述你的具体需求?酒店前台开具发票,可能是住宿发票,销售货物发票(房间迷你吧的货物),餐饮服务发票。上述业务,企业应当在提供服务结束后确认收入。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
二、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四)下列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规定确认收入:
1.安装费。应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
2.宣传媒介的收费。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广告的制作费,应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3.软件费。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4.服务费。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5.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
6.会员费。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7.特许权费。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8.劳务费。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您好,无风险。如果为个人报销私车公用相关费用,如燃油费,过程费等,须有证据证明该业务真实,且是用于公务,否则,会被认定为虚列费用而不能在税前扣除,如果款项支付给当事个人,还会被税务机关要求按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可以。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就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答问》“二、如果购买的商品种类较多能否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答:如果购买的商品种类较多,销售方可以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凭汇总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购物清单或小票作为税收凭证。”
您好,将股权转让给自然人毫无问题,转让后,由股东再减资,只要法律不禁止,均没有问题。针对私权,法无禁止即可为。
您好,如果是构成劳动关系,即直接雇佣员工,向他们支付工资产生的人工费,可以以工资表的形式在税前扣除,无须发票。如果是劳务分包,则分包给包工头后,可以由包工头到税务机关代开劳务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如果分包对象是建筑企业,则由建筑企业直接向装饰企业开具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您好,您的问题描述的不清楚,请补充完整以便解答。
一、对向居民供热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办公楼供热不是居民供热。对供热企业其他厂房及土地,应当按照规定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供暖期结束。
您好,问题表述的不是太清楚,合同是如何签订的?利息是如何约定的?如方便,最好提供具体情况以方便判断。如果是正常的企业间借款,也按市场行情收取利息并申报纳税,则一般情况下,不会存在风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六条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第十条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