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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情况下,累计净利润和累计的净现金流量是不相等的。原因在于净利润与净现金流量之间会不可避免的产生差异,包括非现金的收支,相关款项的应收应付等等。但是在理想状态下可能会相等,也就是产生上述差异的因素消除,全部应收应付款项与交易结算均以现金支付完毕。
转出金额计入对应成本费用科目,也就是价款部分计入哪里,转出进项税也计入哪里!
首先,上述情形并非必然导致不能抵扣因素。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张专用发票能否抵扣,需要同时满足许多条件,比如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项目、业务真实、票面合规、税率适用正确、程序合规、并非用于法定不得抵扣项目(简易计税、免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等),等等。
一、法人即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
二、如果只是变更法定代表人,并不直接导致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如果变更股东,即股权转让。
(一)打个比方,张三投资100万,经营三年,赚了500万;然后他和税务机关说,要100万元转移给李四。他为什么不要那500万元呢?那不是给李四干了三年吗?这个疑问,他自己也无法向自己交待,何况对于税务机关。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
(二)当然,也有一些情形,是可以平价,乃至低价转移;比如上述情形,李四是张三的外孙。那税法就允许(税法也是讲理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通常来讲,可以计入“开发成本——某项目(公共配套设施费)”科目。
开发成本结转开发商品,随之销售分摊结转,据实税前扣除即可。(当然,同时需要符合形式要件,比如取得税前扣除凭证及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从业务本身讲,当然可以;外人无权干涉。
以下是税务处理方面:
一、“财税〔2019〕20号”文件规定,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此文件已经延期。)
若不属于上述情形,则依法视同销售(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注:是否属于企业集团成员应以集团母公司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信息为准,或以已经取得的《企业集团登记证》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明确规定了关联企业间应当按照独立原则进行税务处理。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三、《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明确规定,借款合同印花税的征税范围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若属于此,按借款金额0.05‰贴花。否则,并非印花税征收范围。
增值税关于视同销售中规定:
财税(2016)36号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见如果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服务才需要视同销售,本单位自己的餐饮用于招待,不需要视同销售。
个人出租商铺涉及:增值税及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税
按税法规定,
1、增值税如果预收租金如果平摊到每月租金不超过15万,可以免增值税,超过的话税率为5%,
2、城建税根据所在地分别为增值税的7%、5%、1%
3、教育附加为增值税的3%,地方教育附加为2%
4、房产税为租金的12%
5、土地使用税,按所在地块的单位税额和占地面积计算
6、个税,按财产租赁所得计算,4000以下可以扣800,4000以上扣20%,税率为20%
7、印花税,按租赁合同税率为千分之一
但目前各地有核定综合税率征收的政策,可能不按上述法定税率执行,会核定一个综合征收率,这个需要你和当地税务咨询一下。
一、B公司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0000万
贷: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 ?(此数据您未提供)
投资收益 ?(差额)
二、A公司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 10000万
贷:银行存款 10000万
三、A公司账务处理
借:实收资本——B公司 ?(此数据您未提供)
贷:实收资本——A公司 ?
说明以下几点:
1、股权交易,是股东之间的事情,即A公司、B公司进行交易,C公司只是交易标的,也就是一件“商品”,不必特殊化这件商品,就当作一件普通商品即可。
2、C公司账务处理,只是反映“实收资本”明细科目(即股东)变化而已。
3、对于A公司来讲,花了多少钱,就是多少股权购买成本。如果实际支出大于享受A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与“c公司资产价值”无关,除非二者恰好一致),则不作调整;如果实际支出小于享受A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则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如果股东同时也是属于公司员工,属于任职受雇关系,就可以发放公司和奖金。如果没有任职受雇关系,就无法以工资和奖金形式支付。
您好,您的问答与已答问题同题,详见;https://www.bolue.cn/question/toquestion/39305
一、确认开发成本
借:开发成本 96万
贷:应付账款 96万
二、实现售房收益
借:应收账款 12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14.29万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5.71万
三、抵账
借:应付账款 96万
开发成本 24万
贷:应收账款 120万
施工方需要补开施工发票24万。
如果按照6000元/平销售,则冲减开发成本,施工方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