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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我们举个容易的理解的例子:您把税款以现金方式缴到税务机关,则您的纳税义务已经完成;税务机关没有及时缴入国库,这与您没有关系,您肯定不会负担滞纳金。
非现金方式下,如果您按照“三方协议”约定,将税款划入规定账户,则账户、国库如何结算,也与您无关。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次月。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涉及增值税、附加税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具体计税方式及适用税率、征收率等,视具体情形而定。
一般来讲,发票开具时点有二: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二)《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第二章第一节:四、纳税人应在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开具发票。
关于预收款开具发票,基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相关规定,是指“预付卡销售和充值”、“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
因此,个人认为,对于商品销售来讲,所谓“按照客户要求开具预收款的增值税发票”是错误的。应当纠正错误,依法收回并作废或者红冲上述发票。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不需要。
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五条 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也就是说,发票开具应当符合业务实际情况。
比如说,如果供应商原本发货8件给了购买方,则直接按照8件开具发票是正确的。而如果供应商原本发货10件,后来退回2件,则按照“10-2”开具蓝字、红字发票,才能反映业务真实情况。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应当计入财务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票据
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谢这些都是属于财务费用的范畴,企业可根据服务实质选择是否适用相应的明细二级科目(如担保费或手续费),同时需注意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四)项第3小项规定,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上述费用为贷款方收取,且与贷款有直接联系,则进项税额需转出,如果不符合也可以正常抵扣。
股东涉税:
1、个税:个人股东用自有房产投资入股,有评估增值,是否征收个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增值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319号文件)规定:“对个人将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后投资于企业,其评估增值取得的所得在投资取得企业股权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文件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1年第2号)废止,2号公告自2011年1月4日起生效。按照实体从旧原则,在2号公告生效前,对非货币资产评估增值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号公告生效后,对非货币资产评估增值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按照入股确认价格和原取得价格之差作为计税基础。
2、增值税: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偿的概念包括取得货币、货物和其他经济利益;投资入股一定有所有权转移,同时取得股权就是取得了经济利益,任何一个股份制企业的股权价值都是明确的;因此,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需要征收增值税。按增值额纳税。
3、土增税:财税2018年57号 四、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该文件目前到期,还没有延续文件),如果需要纳税,计算增值额纳税
被投资企业涉税:
1、契税:《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八条 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按股权投资作价计税。
2、印花税:增加了注册资本,按资金账簿税目,根据实收资本增加额计算缴纳印花税。
一次性年终奖政策执行到2021.12.31日,2022年不能再适用了。
如果适用一次奖金政策:10万/12=8333.33 ,根据月度税率表找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税金=10万*10%-210=9790
如果不适用一次奖金政策,需要要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按年度税率表找适用税率,不是单独按45%去计算税金的。
根据你提供的发票,取得的是劳务派遣公司开具的差额征税发票,对于劳务派遣公司而言,采用差额纳税方法,是按照收取的价款2320扣除支付给派遣员工的报酬2280之后的差额40纳税(40/1.05*0.05=1.9)。你公司仅就取得发票的1.9元抵扣进项,企业部分计入成本费用即可。
对于劳务派遣公司分录如下:
1、支付工人工资
借:主营业务成本 2280
贷:现金(银行存款) 2280
(2)计算包含的增值税,并调整成本:
应抵减的销项税额=2280÷(1+5%)×5%=108.57(元)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108.57
贷:主营业务成本 108.57
(3)确认劳务派遣收入:
收入=2320÷(1+5%)=2209.53(元)
税额=2320÷(1+5%)×5%=110.47(元)
借:银行存款 232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209.53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110.47
(4)缴纳增值税
借: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1.9
贷:银行存款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