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如上所述,乃因“盘亏补偿”而收款,因而无需缴纳增值税。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已勾兑”这个词语来自于哪里啊?理解应该是不是就是银行对账单和企业账薄已经核对一致的部分啊?
购买涉及契税税率为3-5%,按您本省规定;还涉及印花税按购买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
每年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折旧年限税法规定最低20年,住宅和商铺都一样,会计您企业自定折旧年限即可。
这样是不合适 的,因为您是提供的一项工程服务,不能人为的分为两个部分来开具,也没法划分为双方各自提供的服务金额的。您可以给其中一方开具发票,然后取得发票一方可以向另一方开具分割单,另一方以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与其他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发票外的其他外部凭证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数电票实施后原纸质发票还可以正常使用,如果没有注销税控设备依然可以通过税控设备开票,如果要求注销税控设备,剩余的纸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
各地管理不一样,有的地方要求对剩余纸票进行作废处理,所以您需要询问主管税务部门当地的要求,如果需要作废纸票,您要按当地政策执行。
你的图片看不清,我把政策给您一下
1、会计上: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也是需要计提折旧的。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2、税法上:固定资产从投入使用的次月开始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税前扣除。
参考文件:
1.《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财会【2006】3号)第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不需要代扣个税,这个是无法分摊到每个人头上的,不需要计算个税。
纳税人单张发票金额达到月初发票额度50%及以上且金额达到50万及以上时,系统会给开票人员进行风险提醒,确认是否继续开票;若继续开票,则给网格员发送风险提醒。
答复: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是税务部门对对外支付项目的税务管理,与商务部门的备案管理并无关系。商务部门主要是对对外投资、对外劳务合作等项目进行管理。
1、支付外籍、大陆籍董监事年度一次性报酬(津贴),由于其不在公司任职,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董事费”科目(不是董事会费用)进行核算。
2、董事报酬通过管理费用-董事费核算,董事会费通过管理费用-董事会费科目核算,该科目主要核算内容:
(1)董事会的日常开支,包括办公费、外地董事会成员在企业开会和工作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邮电费和有关保险费的开支;
(2)董事会会务费的开支,包括董事会开会和工作期间董事会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以及有关的必要开支。
3、支付外籍董事(长期在海外)全年一次性报酬或津贴,需要对其身份进行判断,虽然他长期在海外,但如果属于中国居民(具有中国国籍)依然是按居民纳税人的身份纳税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4、申报大陆籍监事(非日常任职)的个税,以“综合所得申报"项下的“劳务报酬(一般、法律援助补贴、其他非连续劳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