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税法没有针对这项政策单独规定期限。按照税收征管法的一般政策,申请退税则须在入库后的3年内(您说的1年自然未超)。当然,谨慎起见,您也可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可以。
增值税抵扣的逻辑是这样的:取得规定的抵扣凭证,且非用于不得抵扣情形。
如上所述,飞机票可以计算抵扣,且职工教育并非不得抵扣情形,因而可以抵扣。
你说的是来源于该合伙企业的工资吧?是需要作为经营所得纳税,不是按综合所得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附件:5.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7.第27行“不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填写按规定不允许扣除但被投资单位已将其扣除的各项成本、费用和损失,应予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如投资者工资薪金支出已作扣除处理,应按规定填写第27栏及第8项。
关于纳税人类型,请您描述一下:您所说“小规模企业”,是说您公司“规模比较小”,但是从专业术语来讲,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说您公司就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另外,上述转让是否签订合同?
目前实施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就是“财政部令第76号”(基本准则)、“财会[2006]3号”(具体准则)、“财会[2006]18号”(应用指南)那个体系,但是后续,有几个具体准则进行了修改,比如收入、职工薪酬、金融、租赁、债务重组、长期股权投资等,这些文件就都是单行的了。因此,建议您登录财政部网站看一下,就能看到整体、最新会计准则版本了。
子公司账面资产、负债,以其账面原值转入母公司即可。如果属于全资子公司,此类吸收合并不直接涉及税收问题。注销前母公司有应付子公司款项,可在合并后冲销原先挂账的债务(子公司计“其他应收款”、母公司计“其他应付款”)。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需要的。
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其他组织拨缴工会经费;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其他组织在筹建工会组织期间拨缴工会筹备金。
建议您和主管地相关部门确认一下本地区是否有特殊规定。
只有这样才可以不用视同销售,否则如果不开票,或者单独开票,需要对赠送大米进行视同销售,那样您的税负就高了。
房产税的计税基础,是会计标准“固定资产”原值(当然,地价若未包含在“固定资产”里,则须加上)。那么,会计标准之下,是以实际发生入账。因而,预计发生的装修费,自然不能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也就不是房产税计税基础。
参考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七条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不可以的。
其实,“预估”或者“暂估”,那是许多年前,信息不畅通时代才会用到的概念。也就是说,业务已经发生,而发票尚未开具,金额不能确定,才会需要预估或者暂估。但前提,必须是业务已经发生。
您的意思,应该是业务尚未发生吧,那自然不能预估或者暂估。而如果已经发生,现在的信息时代,金额已经确定,即使发票尚未开具(其实应当开具),也应据实入账,而说不上预估或者暂估。
应当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相关科目(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政策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 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您的意思是客户打款过来,但您并没有发货,对方还要求开具发票吗?
如果是这样,您正常按发票管理办法是不应该开具发票的,但如果开具了那么您的纳税义务就发生了,需要缴纳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