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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转营业外收入,属于无法支付的款项,需要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所得税。
需要有无法支付的情况说明,已经企业管理当局的逐级审批的内部凭证作为附件。
按您的描述,虽然您是租用个人车辆,但如果个人挂靠到其他运输公司的话,您需要和被挂靠的公司签协议已经履行开票、付款等事宜,要体现和被挂靠公司直接的业务往来。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建议的税会处理方式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要求进行,即:
会计处理:
母公司:如果根据相关协议,完全无偿划转资产,则母公司按冲减实收资本(包括资本公积)处理,借: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贷:资产
子公司:按接受投资(包括资本公积)处理,借:资产,贷:实收资本/资本公积
以上入账金额均按照划转资产的原账面净值。
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的相关条件(除了上述会计处理,划转的资产在划转后连续12个月不改变其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则可以享受特殊性税务处理,即母子公司均不确认所得,子公司取得的资产按其原账面净值计算折旧在税前扣除。
增值税:如满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的要求,即将原分公司的整体业务,包括资产、债务、人员等一并转让给子公司,则划转资产部分的增值税不予征收。其他情况下,需要按照视同销售相关规定,参照市场公允价值,计算缴纳增值税。
附加税: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金额计算缴纳
其他税:根据特定资产类型,如土地增值税等具体考虑。
关于这个问题,税法上有一个笼统的、原则性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
(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但是,具体执行口径,最好可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以上皆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法对于合同并未给出定义,则应执行其他法律规定;其他法律中,级次最高的相关法律,就是《民法典》。
而在《民法典》中,“第九章 买卖合同”和“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是分别独立的。也就是说,购买水电气,不属于《买卖合同》。
而印花税法采取正列举征收,并未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纳入征税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印花税法》以及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相关规定,借款合同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但其仅限于银行、金融机构与借款人(非银行、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
也就是说,如果您企业不是银行、金融机构,而向银行、金融机构借款,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则需要缴纳印花税。
通过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就可以查询,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您好,已为您电话解答。
您好,已为您电话解答。
一、如果长期以出租为目的,则需要转入投资性房地产;若临时出租,则可不必转。
二、若未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则需要转入固定资产,则需要计提折旧。
若转入投资性房地产,且以成本模式计量,则需要计提折旧;
若转入投资性房地产,且以公允模式计量,则不计提折旧。
三、出租不缴纳土地增值税,自然也不作为清算成本。
但是,若以出租为名,实为出售(比如一租70年),则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相关成本自可作为清算成本。
就此项目合同约定两层意思:SAP中国需要向德国总部支付全部费用,然后由德国总部支付属于SAP中国的那一部分。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条款规定,你公司应就支付德国总部全部费用代扣企业所得税,而不能理解为其中包含你公司即SAP中国团队提供的服务部分也要代扣企业所得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第二款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第三十七条 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以上情形都是一样,应当作为“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七条规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长期股权投资),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