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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进一步详细叙述问题,并介绍问题的背景。
1.出租土地缴纳的税收有:(1)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根据财税〔2016〕47号的规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也就是说,增值税的征收率是5%,税率是9%。涉及到特定用途的土地租用可以免征增值税。财税〔2017〕58号规定第四条规定,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将国有农用地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2)如果租用的是农业用地,缴纳耕地占用税。在我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
(3)如果租用的建设用地,缴纳是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不属于上述范围内的土地,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财税〔2017〕29号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由直接从集体经济组织承租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企业所得税,租金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收入。
(5)印花税。出租方出租农业用地仍然用于农业生产,不需缴纳印花税;如该土地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承租方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签订的土地使用税租赁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
2、公司租赁的土地使用权,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应作为固定资产核算。长期待摊费用应在受益期限内分期摊销,固定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次月起计提折旧。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折旧及摊销,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您好,相似问题请参考https://www.bolue.cn/question/toquestion/44779。谢谢~
目前没有专门针对北京的税收优惠政策,只有全国适用的普惠性税收优惠。部分地区存在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等考虑,给予企业已缴税款一定比例的返还,并以财政补贴或奖励的形式发放,这都不属于税收优惠的范畴,而且通常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个体差异较大。
对于不代垫资金,只收取手续费的代理业务,主要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小规模纳税人3%。企业所得税,通常是25%,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可以享受优惠税率
与销售收入相关的利息收入作为增值税的价外费用处理,与销售收入一并计算增值税。
审计发现问题后应当及时调整报表数,对于以前年度应当调整而未调整的,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分录调整到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乃是法人税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说,分支机构原本不是独立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无论采取哪种核算方式,皆需要汇总至总公司一并计算企业所得税,自然一并适用总公司相关税收政策(但总公司要包含分公司数据一起来看)。即使分公司所在地是否需要分摊、预缴企业所得税,那也是以总公司作为计税主体一并计算,分公司只是缴纳一部分分摊税额而已。
如上所述,分支机构数据汇总到该总公司。总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则一并适用此政策;若不属于,则一并不适用。
可以的,按含税价1万元换算后报增值税,具体金额是多少,怎么报得看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若是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减按2%申报缴纳增值税;若是一般纳税人,还得看前期是否抵扣过进项,若抵扣过进项税额,按照13%申报缴纳增值税,若是没有抵扣过,按简易计税方法3%征收率减按2%申报缴纳增值税。
用人单位需要为非全日用工缴纳工伤保险,别的保险用人单位可以不交,参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十三条及第三十三条。
您应当按照各月累计购买金额合计,作为"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同时,按照各月累计赎回金额合计,作为"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
至于债权性投资取得的现金利息收入,则属于"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项目。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项所称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