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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您好!请问天然气销售输差损耗损失需要报备吗?是否有在合理损耗范围内外的差别?(税收法规有个8%约的规定)
(四)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也即第九条为清单申报,第二十七条为专项申报,自然损耗率到底为多少,税务机关不会有规定,因为各个行业或各项存货的自然损耗率不可能有同一个标准,所谓的8%可能只是税务机关调查的行业某存货的经验值,具体主要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别,此前专项申报不仅要填报资产损失申报表,还需要准备相应资料,但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一、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二、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也即无论清单申报还是专项申报,均只需要填报申报表,具体资料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