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安装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首先注意动产的安装属于增值税,不动产的按照才属于营业税。是否有资质不是衡量应征流转税行为的依据,如果贵司确实从事的是不动产的安装行为,则应到地税代开发票,至于地税说贵司的营业范围没有安装而拒绝代开,是地税的处理不正确。因为从来没有税收规范性文件说超经营范围不许代开。税务局至负责税务处理,是否超范围是工商部门的管理,与税务局无关。
另外从贵司描述内容而看,设备是国外进口,而贵司仅是设备安装,开具增值税发票确实有风险。基于地税不办理代开发票,我们认为责任在地税。从企业角度,应将文件(下详)提供给地税,基于贵司是临时发生该业务,可以要求地税代开发票。如果地税坚决不代开的,应要求其出具不代开的意见并盖章。同时铂略建议财务部内部应留有咨询的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咨询人、咨询方式等信息,以防企业内部人员变动导致不了解这样开票的具体原因,在发生稽查时,应将具体情况说明,以减少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4]1024号
(一)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但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商事活动(餐饮、娱乐业除外)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1.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如果单次(日)超过500元,需要取得发票。如果超过上述金额,且未取得发票,无法税前扣除,需要纳税调增。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乃是取得所得的个人,如果公司承担,相当于佣金增加;若未取得发票,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纳税调增。
参考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相关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对方为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相关规定)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三)按次(个体工商户之外的其他个人,通常不会办理税务登记、定期申报)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确实,按照《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三、关于具体报表项目的列报:(二)关于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填列
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
至于“用于办税人员奖励计入什么科目”,并无直接规定。个人认为,这属于企业相关人员的一项日常工作,一并纳入职工薪酬核算即可。当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第二条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解答】您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号明确说明是对“商业零售企业”。又改文件没有说明其他类似的业务可以参照执行。
因此,贸易性企业不可以参照2014年3号公告进行处理。请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执行。
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