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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 案例分析”中第30页的情况是,意大利T公司实际上把上海J公司股权,通过上一级公司转让给意大利T1公司,转让受让双方都不在境内,怎样执行代扣代缴?
您好,现可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在这种情况下,转让方自行申报。
正常的话,会计分录如下
借:成本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至于您说中方承担,会计分录还是上面这个,只是金额变大了。除此之外,并无任何不同之处;自然,税前扣除、加计抵扣等如前。
这种情况属于完全在境外提供的服务,不需要代扣增值税和所得税。
不属于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不属于非贸。
答复:银行贴现本质上就是利息,符合税收协定或者安排的,可以适用7%的优惠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