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老师,您好!第二章节讲的职工的防暑降温费只要不超过限额都不需要计入工资薪金,和问答板块老师回答的有些冲突,烦请老师帮忙确认一下,谢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对《企业所得税法》中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扣除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国税函[2009]3号文件规定,《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因此,税收上将防暑降温费纳入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只要是企业合理的支出,即使超过本地劳动部门发布的发放标准,也可以在福利费范围内列支,不计入工资,职工福利费税收上超过标准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处理。